谢登科于2015年11月25日向学院提出申请,给予其“法学精英人才培育计划”二等经费资助。学院科研办公室根据《304.cam永利集团师资队伍建设“法学精英人才培育计划”实施方案》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之条件进行审核。谢登科符合该条件,经过院领导批准,给予其经费资助。
现对全院教师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。如有任何疑问请与科研办公室联系。
吉林大学科研办公室
2015年1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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